大進休區行銷影片製作委託案公開招標(3次)
主 旨: 大進休閒農業區發展協會委託辦理大進休區行銷影片製作委託案公開招標(3次)
內 容: 大進休閒農業區辦理110年度宜蘭縣休閒農業區跨域整備計畫
(行政院農業委員農糧管理計畫110農再-2.2.4-1.1-輔-019
大進休閒農業區發展協會委託辦理大進休區行銷影片。
勞務委託案
一、履約標的:辦理大進休區行銷影片製作
二、 履約期限:110年08月01日至110年11月25日止
三、 契約價金:新臺幣壹拾壹萬元整
四、 委託內容:辦理配合大進休區行銷影片製作。
五、 委託需求:
- 產品名稱:大進休閒農業區宣傳影片
- 影片名稱:大進休閒農業區宣傳影片
- 製作規格:FHD製作
- 影片長度:4.5分鐘以內
- 字幕:繁體中文/英文雙字體
- 完成母帶:HD 480P以上
。
六、 履約管理:
(一) 本契約所規定應由廠商辦理之各項工作,廠商必須依期限完成各項委託工作。
(二)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甲方之活動無法完成時,應賠償甲方依委辦費用總額百分之三十計算之違約金。惟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本活動停辦,雙方得商議備案並共同分攤已支出費用。
(三) 乙方應將大進委託辦理110年大進休區行銷影片,彙整成書面資料以作為履約完成依據並將電子檔E-MAIL至甲方信箱(foo99tw@yahoo.com.tw)。
(四) 本案所完成之成果報告,以乙方為著作人,其著作權於著作完成時讓與甲方,經甲方同意者,乙方得對外發表(包括學術報告),報告須註明「甲方委託辦理」之字樣。
七、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一次付款。
(一) 機關與廠商因履約而生爭議者,應依法令及契約規定,考量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本誠信和諧,盡力協調解決之。其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以下列方式處理之:
(二) 依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三) 依採購法第102條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四) 提起民事訴訟。
(五) 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六) 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七) 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或申訴之機關名稱:_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
(八) 履約爭議發生後,履約事項之處理原則如下:
1.與爭議無關或不受影響之部分應繼續履約。但經甲方同意無須履約者不在此限。
2.甲方因爭議而暫停履約,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3.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4.如因本合約涉訴,甲乙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宜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法院。
九、 本契約書正本三份,甲方收執二份、乙方收執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收執(俾辦理核銷用),以資信守。
十、 參加投標廠商請於110年7月22日上午12時00分前,將報價單送達宜蘭縣大進休閒農業區發展協會。 (並請檢附貴單位基本資料)
十一、 公開議比價時間:110年7月23日下午2時00分。
十二、 開標地點: 宜蘭縣大進休閒農業區發展協會【地址:269宜蘭縣冬山鄉大進九路56號 (大進旅遊中心)】